Skip to content

Susurro Reflejo︰才二十三(2)

    Susurro Reflejo︰才二十三(2)

    作者︰簡家堯傳道︱ 2025 年 7 月 21 日

    方大同先走一步。兩年前,他發佈回歸新歌,名為「才二十三」。在歌曲的「街訪」宣傳片,他問受訪者:「Do you remember your Twenty Three?」 當他離開後,粉絲忍不住在這歌曲的 IG Post 留言道:「才四十一」 因為41歲的告別來說,太年輕了。「才二十三」、「才四十一」這些說話都折射出我們怎樣透過時間理解生命。存在與時間的密切性。人與動物有分別,這是眾所週知。而德國哲學家海德格就認為,人獨特之處在於會考量時間,我們很在意時間。

    主觀與客觀的時間觀

    一般人、在大部情況下都認知一日有二十四小時,時間可以好似手上的金錢一樣,可加可減可計算,認為時間客觀真實地存在時,他就反問:你能夠在在物理空間找到時間嗎?他更加認為,人的存在本身就是時間。因為他認為「時間」本身並沒有客觀地存在。有人能夠時間反而更多是人主觀建構出來的。為甚麼? 當你等候想要的事物出現,時間就變得長。相反,快樂的時間卻總過得特別快。所以,時間其實可以說是一種感覺——時間感^1 早在第三四世記,奧古斯丁已經指出時間與心理之間的關係。我們所謂的「過去」是已經不在現在存在的東西;只是人的是記憶。至於所謂的的「將來」又是尚未發生的事情,只是人內心的期盼。而「現在」卻是稍縱即逝,瞬間就流走;只是人當下的意識。他用「記憶、期盼、意識」來演譯時間,點出了時間這回事其實很主觀。

    不過,在集體的社會生活之中,主觀的時間大概很難銜接上現實生活。畢境每個人的時間感都有差異,甚或大相逕庭。所以,人類將時間客體化和實體化其實是在所難免。沙漏、銅壼滴漏、日晷等等都是如此。透過人心以外的天體和物體來制定時間,時間就成為可以互相溝通的事物。

    海德格的批判

    海德格認為這客觀時間其實割裂了人與時間的關係。這並不是「真」的時間,而人而不處於「真」的狀態。他的意思是,人開始失去真我。為免淪為抽象,筆者嘗試如此解釋。當客觀時間的觀念主導一個人的生活,一齊量度時間,對自己和他人的價值和倫理判斷就會隨之而衍生。設想一個職場的例子,上司問下屬:「你為甚麽要花上2小時做這件事,還未完成?」如果以主觀時間觀念下,下屬可能樂在其中,根本不覺得有問題(e.g. 與同事食Lunch);又或者他極其痛苦,他在2小時之中,已度過了兩年(e.g. 整理開會 Minutes)。我們可以想像有個長輩責問後輩:「你23歲人了,你還未拍拖、又未找工作?」長輩持着客觀時間觀念,將後輩與其他都一樣過了23年時間的人類互比較,他當然認為公平不過。不過,持主觀時間觀念的後輩可能會覺得,他歡樂開心地度過了小中大學的十多年,感覺猶如白駒過隙,自己只是「才二十三」。

    客觀時間觀念容許比較時間——良性或惡性都有。但是,時間就是人的生命和生活。所以,這種時間觀念引生出的 是比較人的生命。在相同的時間下,我生產加更高嗎? 我在更短的時間內,跑得比人快嗎? 在這一個小時,我趕得及完成工作嗎?

    方大同走時四十一,筆者婉惜天妒英才。但撇開四十一的計算,他的時間在他所愛的音樂中度過,是真實的生命

    孫雲平。前期海德格的時間觀。《揭諦》第17期(200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