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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期 再思稱義與成聖的觀念與實踐

    19972月,世界信義宗與天主教發表《信義宗教會與天主教會有關稱義教義的聯合聲明》(下稱《聯合聲明》),1 處理宗教改革時期「稱義」觀的爭論。天主教為回應馬丁路德(下稱路德)的稱義觀所造成的衝擊,召開天特大公會議(下稱天特),闡明她們的「成義」2 教義立場,引動了天主教與信義宗彼此作出「教義譴責」。簡而言之,大家都視對方為「異端」,該受詛咒。

    自從梵蒂崗第二次會議(1962-1965),天主教向基督教(即更正教,下同)釋出友好態度,稱呼後者為分離的弟兄,雖未等同於天主教徒般享有「圓滿的得救方法」,卻視之「應當享有基督徒的名義」。3 之後,信義宗與天主教在因信稱義的分歧上作出對話,當中最大的突破是化解了彼此譴責──「……在這《聯合聲明》中呈現的信義宗教會的教導,不受到天特會議的譴責下;而信義宗信條的譴責也不適用於羅馬天主教在這《聯合聲明》中所發表的教導。」。4

    本會於199812月發表第14期《宣道牧函》──「從宣道會看基督教與天主教的異同」,既樂見《聯合聲明》背後謀求友好和共識的態度,亦申明基督教與天主教在三個重要的恩典教義上 ── 聖禮、教宗無誤及馬利亞 ── 存在極大分歧。

    本《牧函》是再思《聯合聲明》的核心關注 ── 因信稱義和善工,並且就本會四重福音所宣示的得救與成聖,與之作出比對,加深本會信徒對此課題的認識和實踐。5

    一,路德的因信稱義

    宗教改革的爭論肇始於一個獨特的宗教環境,十五、六世紀可算為中世紀最「敬虔」的時代,人們殷勤地參與種種「善工」,出席各種聖禮,領聖餐,祈禱,禁食,賙濟,瞻仰聖徒遺物,到羅馬教廷朝聖等等。6 當羅馬教廷苦於未有足夠資金建成聖伯多祿教堂,亦想到「善工」之法,動員信徒購買贖罪劵。善工背後正是人心裡缺乏得救確據,有評論說:「對中世紀晚期的天主教徒來說,並不是喪禮一完便萬事了結。葬禮結束後,歌禱堂 7 還要為保證死者靈魂的安息唱彌撒。」8人們心理上被深沈的罪惡感籠罩,信念中充滿受神審判與刑罰的恐懼,以至懷疑自己的靈魂能否得救,就算在修道院中的路德也是如此。

    路德的靈性掙扎推動他去尋問得救之道,他從自己的神修導師施道比次指導中,明白真正的悔改乃以神的愛為起點。他得到德國神秘主義者陶勒爾的啟迪,並在講授〈詩篇〉時,認定得救完全出乎神的「恩典」。他重新研讀古教父奧古斯丁的著作,聚焦於「基督」為人的罪而死的救贖意義。就在講授〈羅馬書〉時,他認定福音是「罪得赦免」。而且,信與「道(聖經)」的關係密不可分,道喚起人的信心,同時賦予我們實實在在的得救確據。10

    1530年,由墨蘭頓起草,路德確認的《奧斯堡信條》第4條寫道:「……人相信因藉著死償還了我們罪債之基督的緣故得蒙恩寵,罪得赦免,上帝算這信為人在祂面前的義。」11 至於人的「信」,都是神所賜的,不是人憑意志而出;既認定是神所賜的,就自認得了確實的把握,可以得救。12

    二,《聯合聲明》的共識與差異

    信義宗與天主教在《聯合聲明》中達成三項基本共識,包括:(1) 稱義是三位一體上帝的工作;(2) 唯獨基督使我們被稱義;(3) 上帝施予的恩賜,我們只能在信心裡領受,卻永不能以任何方式賺取的。13楊慶球指出:「如果撇除當時天特會議的偏見,天主教與基督教對因信稱義的觀點應該是一致的。1997年2月,世界信義宗聯會與天主教會發表《因信稱義聯合聲明》,與路德所持守的相近……。」14

    根據德國信義會與天主教會「教義裁判 ──教會分裂研究計劃」中的歷史回顧,宗教改革時期關於稱義的爭論可以歸納為七點:(1) 本性的墮落;(2)人的被動性;(3)外在或內在的稱義;(4)罪向;(5)得救的確據;(6)唯獨信心與善功;(7)補贖。15《聯合聲明》基本上回應了前六項。16 以「本性的墮落」為例,雙方「共同宣認:所有人的得救,都完全依靠上帝救贖的恩典。」然而,各自表述的差異仍然明顯,信義宗認為「人在自己得救的事上沒有合作的能力」,天主教則認為「人在同意上帝稱人為義的行動上合作」。17

    在《聯合聲明》公布後,天主教信理部拉青格(Josef Ratzinger)樞機修正教會合一促進理事會(Pontifical Council for Promoting Christian Unity)主席加西迪(Cassidy)樞機對《聯合聲明》第18段「有關稱義教義的地位」的了解,表示因信稱義教義不單協助調校教會所有教導和實踐,而是需要與教會其它教義一併考慮,就如她們一直以來強調救恩是透過教會的聖禮作媒介,又如她們認為此課題要與教會論一起討論,確定教會在使人稱義和成聖的路上的角色。德國165位神學學者便因此提出對《聯合聲明》的疑慮。18

    當天主教在梵二會議時伸出和好之手,實質上並沒有修改天特所呈現的教義分歧,還要看下一次大公會議怎樣回應此《聯合聲明》,基督教與天主教之間才有共同根基去處理其他教義問題。19

    三,宣道會關注人的得救

    十八世紀,英美相繼出現奮興運動,那時候的宗教環境所呈現的問題,可視為實務而非教義性的,奮興運動先鋒約翰衛斯理是個好例子。當他遠度重洋到美國傳道,船在狂風巨浪中搖晃,他看見面前26位莫拉維夫弟兄會人的安然對比於自己的懼怕,差別實在太強烈了。船泊岸後,一位弟兄上前問他:「你認識耶穌基督嗎?」他答:「我知道祂是世界的救主。」弟兄隨即說:「對,只是你知道祂已經救了你嗎?」20 在整個運動,奮興家們發出呼聲:「你得救了沒有?」21

    宣信追隨奮興運動的路線,稱義觀受了亞米紐斯主義影響。22 今天的《聯合聲明》宣認「所有人的得救,都完全依靠上帝救贖的恩典」。23 昔日的宣信也如此認為:「得救的方法,是放下一切,讓神來拯救你。」24 可是,他卻補充:「神藉著福音呼召我們每個人,邀請我們接受白白的救恩,聖靈也會來敦促,但對我們而言,這仍在乎個人選擇。……拯救並非機械程式,卻關乎人意願,必須人與神合作。」25 這個聲稱表面上接近於《聯合聲明》中天主教的觀點 ──「人在同意上帝稱人為義的行動上合作」,26 然而我們要認清天主教整套得救觀,既稱人運用自由意志與神的恩典合作,還加上以人的善工作為領受神恩典的明證。奮興家的得救觀,只在前者略為相近而已。

    對奮興家與宣信而言,因「信」稱義乃是「一次動情的、改變生命的經歷」,稱之為「決志」。27 宣信因此而強調人對福音有兩重責任:(1)聽聞福音者有責任作出抉擇;(2)基督徒必須承擔傳福音的責任。梁家麟評論說:「這個對傳者的責任的強調,塑造了宣信的教會觀和宣教觀。」28 楊慶球進一步指出:「宣信成立宣道會時,心中充滿熱情,對未得救的人有非常強烈而且積極進取的宣教心志,而這種心志完全聯繫於對上帝的信心上。」29

    四,宣道會重視信徒的成聖

    路德明確地疏理出唯獨信心和沒有善工的稱義觀。《聯合聲明》談論善工,雙方共同宣認「基督徒活在信、望、愛中,善工乃跟隨稱義而來,並且是其果實。」30 在為天主教一方讚好時,還要在意於天特的成義教令,31 為善工留下很大空間,聲稱信徒洗禮後仍會犯罪,「補償」的聖禮對他們獲取救恩是必須的,32 信徒可以「用禁食、賙濟、祈禱、和屬靈生活所應有的其他敬虔行為去補償」。33 宣道會源於奮興運動,當時的關注點不再是「善工」,而是「成聖」。

    首先指出,宣信的稱義與成聖觀念是連貫、不可分割的。耶穌基督是主,既是拯救我們的主,也是使我們成聖的主。我們信主的拯救,這信心亦催使成聖必然發生。因此,楊慶球指出:「一個不能成聖之人,只可能是不信的人,他們已經遭受棄絕;一個有信心的人,一定在成聖之途。」34 然後,楊氏解說稱義與成聖的不同,且先後有序:「稱義是因耶穌的得贖得稱為義;成聖是在上帝的義中長進。稱義是對罪的赦免,宣布無罪;成聖是真正進入無罪的狀態。稱義使上帝接納我們;成聖使上帝喜悅我們。」35 再者,成聖強調「信徒應有因信主而來的聖潔生命」,「今日雖然未能完全無罪,但是進入了追求完全聖潔的方向,朝向無罪聖潔的目標,所以生命的改變是可見的。」36

    宣道會的成聖觀,強調人在屬靈上的主動性。37 宣信提出個人追求成聖的四步曲:38 第一,要意識自己需要成聖。信徒就算被稱為義而罪得赦免,還要正視罪的影響仍在,一生要與它搏鬥。39 然而,成聖是可能的,只要渴望,就能得著。40 當然,我們要理解成聖並不是絕對的完全,乃是一種動態的生命成長經驗,不斷被神的愛充滿,不再將心思放在不合神心意的事物上。41

    第二,要來到「使人成聖的主」面前。不少奮興家以呼喚人得著「得勝的基督徒生命」為目標,42 著眼點往往落在行為和表現上,看重了「我」而不是「基督」。43 宣信從「與主聯合」而非「品格得以逐漸改善」來建構成聖觀。44 他的成聖觀,不是一套自我修為,亦不是擇善棄惡之道,乃是接受使我們成聖的主,讓祂得勝的生命內住在我們的生命,使祂的聖潔在我們身上彰顯出來。45

    第三,憑信決志。宣信認為得救與成聖都要求信徒憑信決志,只是後者在信主後而已。46 真正的決志必然包含向主降服,把自己奉獻給祂。47 從得救到成聖,人都要有屬靈上的主動性,而奮興家就是要奮力喚起信徒這份心懷。

    第四,相信主已悅納我們所獻上的心志。奉獻是我們的責任,而成聖是主的責任,只須確信祂必定成就。48 往後,只要保全一顆真正屬主的心,「不斷」把自己奉獻給祂,又「不斷」藉祂的話語得餵養,主聖潔和完全的生命自會注入我們的生命,使我們遵行祂的旨意。49 這正是宣道會一直強調「靈命進深(deeper life)」,一條沒有最深,只有更深的成聖之途。

    成聖使我們得著「活出聖潔之能」,50 靈命漸漸成長,外顯出好品格與好行為。51 滕近輝亦以十二組「知所先後」教導信徒追求靈命長進:(1) 同在在先,事奉在後;(2) 地位在先,經驗在後;(3) 動機在先,行動在後;(4) 愛主在先,勞苦在後;(5) 結連在先,結果在後;(6) 遵行在先,話語在後;(7) 方向在先,舉步在後;(8) 真理在先,感覺在後;(9) 意志在先,感情在後;(10) 對主在先,對人在後;(11) 順服在先,勝利在後;(12) 坦誠在先,長進在後。52

    成聖亦使我們得著「事奉之能」。53 世界宣道會團契(Alliance World Fellowship)的信仰條文在成聖一項,寫道:「神的旨意是每個信徒應當被聖靈充滿,得以全然成聖,就是從罪惡與世界中分別出來,和完全委身於神的旨意,因此而得著力量過聖潔的生活和活潑的服侍。」54 加拿大宣道會為「活潑的服侍」補充上「就是成就基督的大使命」。55 香港宣道會將「靈命進深,使命承擔(Deeper life and mission)」的格言寫在牆上,但願眾信徒把它刻在心中。

    梁家麟曾以潘寧博的主張,挑戰我們去正視「教會不能僅就個人的層面去談稱義與成聖,卻必須關注社會與文化層面,尋找釋放與脫罪的方法。」56 徐濟時研究奮興運動,認定其原初有社關性一面,指出約翰衛斯理「對貧苦大眾的佈道熱誠不止於個人得救並生活聖潔,事實上他更有社會關懷和具有社會觸覺。」57 只因奮興年代後期,福音派教會忙於抗衡「新派」的社會福音,「對其向來重視的窮人和社會聖潔轉趨冷淡。」58

    直至上世紀後期,1974年的洛桑會議把社會關懷提升至教會使命位置,同時保持以傳福音為教會首要和優先的責任。59 2010年第三屆洛桑會議提出〈開普敦承諾〉,社會關懷使命的範圍進一步擴展:(1)真理與基督的位格;(2)真理與多元主義的挑戰;(3)真理與職場;(4)真理與全球化媒體;(5)真理與藝術宣教;(6) 真理與新興技術;(7) 真理與公共領域。60

    福音派教會在社會聖潔的意識與實踐漸漸提升,就要同步地結合個人成聖。潘怡蓉在雨傘運動後提出社運中的靈性轉化,說:「領袖更需要懂得謙卑,也需要有胸襟看到他人的優點,尊重差異,誠實處理嫉妒與惱怒。負面情緒需要得蒙神的饒恕、赦免、釋放,才能除去內心的轄制。這樣,行動者對下一步的路向才能避免反彈式處理與應對。」61成聖是生命與事奉兩者緊緊相連的,在教會事奉中如此,在社會使命中也如是。

    五,從福音支柱進到福音核心

    改教家提出唯獨基督、唯獨恩典、唯獨信心、唯獨聖經,成為福音主義的支柱。奮興家進一步演繹基督論,宣信最終綜合為「四重福音」── 耶穌基督是主:拯救我們的主,使我們成聖的主,醫治我們的主,再來的主 ── 成為福音主義的核心。62

    領受福音固然有得救、成聖、得醫治的恩典,然而更根本的是將自己交給基督,得以與主聯合。宣信有時說,這是「基督住在我們裡面」,63 另些時說「在基督裡與聖靈聯合」。64 總之,人不單只接受基督為救主,乃是接待祂進入生命之中,新的生機便會隨即出現,生命亦會隨之逐漸成長成熟起來。65

    四重福音的精義在於基督有完備恩典,我們只要認信,且憑信與祂聯合,必然得著。我們是否與主聯合?基督有否住在我們生命中?基督絕不吝嗇於此,只待我們主動追求生命成長而已。

    撰文:黃建民;本文小組成員:黃建民、郭鴻標、阮成國
    督印: 神學及時事立場委員會 (廖炳堂牧師、范建強博士、許志超博士、郭鴻標牧師、黃建民牧師、王礽福社長、周家樂博士、阮成國牧師、譚廣海牧師、黃國維博士、高銘謙牧師、朱秀蓮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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