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范國光、趙崇明、郭鴻標、郭偉聯、王礽福
督印: 神學及時事立場委員會
(梁家麟院長、許志超博士、蕭壽華牧師、郭鴻標牧師、范建強博士、郭偉聯博士、何國華牧師、廖炳堂博士、王礽福社長、黃建民牧師、姚添壽牧師、朱秀蓮傳道 )
基督教宣道會香港區聯會出版(版權所有 翻印必究)
最近,我們探訪了阿晴(化名),她與8歲及6歲的兒女同住在舊區唐五樓一間約八十呎的劏房。女兒經常投訴廁所骯髒,兒子有時又會鬧情緒。阿晴說:「生活雖然困難,但有大家的關心及禱告,帶給我很大安慰。」
翌日,阿晴致電給我說:「我很感動,昨天你們離開後,我隱約聽到門外有人叩門,因我和孩子正在睡覺,沒有理會,當我和孩子起來,開門竟然看到一袋禮物,內有一個燒味飯盒及給孩子的書籍。」阿晴說,孩子平常都沒有機會品嚐這奢侈品;但她知道,這是主耶穌給她們的祝福,與孩子懷著感恩的心領受了。
一個飯盒,內裡藏著無限的恩典和愛,一次短短的禱告,能為人帶來無法估計的安慰。我和阿晴也深信,是我們的主為她一家親手作的!
香港是世界首屈一指的大都會,也是世界的主要金融中心。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IMD)公布的2015年全球競爭力年度排名,香港居第二,較新加坡高一位,僅次於連續三年位列榜首的美國。
周永新教授在一個講座指出,2012年約有130萬人(19.6%)活在貧窮線之下(住戶入息中位數的一半),扣除政府提供的社會保障,仍有100多萬人(15.2%)活在貧窮線之下。兒童人口(0-17歲)扣除社保後,則仍有19.9%活在貧窮線下。工作人口(18-64歲)扣除社保後,仍有10.8%活在貧窮線下,100萬年老人口中,約33萬人活在貧窮線下,每三位即有一位。
根據2013年的數字顯示,全港約346萬受僱人士中,四成的收入介乎一至二萬元,而社會入息中位數是13,000元,他們是新一代的貧窮人,未能受惠於現行的社會保障、就業交通津貼、低收入家庭補貼,也不符合申請公屋,亦不受惠於入息稅減免及差餉減免,且大部分屬非專業人士,欠缺上流的階梯。
簡單而言,貧窮是指在社會中有一些人生活持續出現困難,缺乏必要的條件去獲取正常生活資源,因此不能達到一般人的生活水平。如何定義「貧窮」,存在不少爭論,主要環繞著「絕對貧窮」(absolute poverty)與「相對貧窮」(relative poverty)。
「絕對貧窮」是以「僅足生存」,即維持最低的生命及生活水平,作為界定原則,假若生活低於此水平的人,就是處於絕對貧窮的狀況;「僅足生存」的原則可以轉化成具體指標,如食物、衣服等必需品。按此,若僅足生存的需要被滿足,人們就可以生存,貧窮問題就可以解決。
「相對貧窮」是指貧窮人的收入雖可維持生存,但生活水準卻低於當時社會經濟發展的水平。貧窮者因缺乏經濟資源,故未能參與社會慣常的生活模式。
「相對匱乏」(relative deprivation)是「相對貧窮」的分支概念,指貧窮人被剝奪了生活條件(如欠缺食物、設施,各項標準及服務等),以致未能如其他社會人士參與應有的社會接觸、依循應有的風俗習慣生活。因此貧窮不單是收入不足,匱乏的經驗更讓他們無論在個人或家庭不同的生命歷程都受到了影響。例如貧窮家庭子女因未能在家中使用電腦及互聯網,促使他們成為「數碼文盲」,帶來不平等的學習模式,減少了社會上流的機會。
論到可以承受永生的誡命,耶穌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鄰〕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可十二29-31,另參路十25-28;耶穌結合了申六4-5和利十九18的經文)然而誰是我們的鄰舍呢?按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路十25-37),誰有需要,誰就是我們要去愛、去憐憫的鄰舍了。申命記強調,以愛主之心來遵守律法,是對上帝之愛的正確回應(申七7-9)。神既公平公義,又憐愛弱者,所以祂的子民應效法祂;與此同時,律法也強調「將心比己」的人道精神:「祂為孤兒寡婦伸冤,又憐愛寄居的,賜給他衣食。所以你們要憐愛寄居的,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申十18-19)而由於「那地上的窮人永不斷絕;所以我〔耶和華〕吩咐你說:『總要向你地上困苦窮乏的弟兄鬆開手。』」(申十五11)關懷窮乏者自然成了基督教倫理不可或缺的一環。
然而行善不是得救的條件──更準確地說,我們並沒有能力作出與得救相稱的善行來。還記得求問如何才能得永生的那位少年財主嗎(太十九16-30;可十17-31;路十八18-30)?他努力遵守誡命,甚得耶穌的喜愛(可十21),但當耶穌要求他:「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你還要來跟從我。」(太十九21)他就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財富很多。
香港作為一個高度資本主義化的社會,基督徒豈不是十分容易陷入財主的困局嗎?當我們享受自己的身分財富,為自己各項德行、事奉而躊躇滿志,以為已得著永生時,耶穌卻可能向我們提出更激進、更徹底的要求:要你「捨了」生命中最重視的「財產」,分給那些最小的弟兄,然後跟從主。這時候,我們是否也會憂憂愁愁地走開呢?
當我們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耶穌就要撕破我們的自義、自滿、自我中心,正視救恩的重價,使我們學習恆常背負悔改、捨己、愛人的十字架,學習保羅不以為自己已經得著、已經完全,乃是竭力追求耶穌所要我們得著的,向著標竿直跑(腓三12-14)。
神學家韋爾斯(Samuel Wells)在其著作《上帝的同伴》(God’s Companions)中說得好,作耶穌的門徒就等於成為耶穌的同伴,學習跟從主與主結伴同行。然後他再為「同伴」作了這樣的定義:「同伴,則是可以與之一同分餅的人。」Companion的原意就是一同分享麵包的人。因此,跟從主作門徒的意思,就是透過成為耶穌的同伴,與主同行,一同坐席共享愛筵,一同分餅,既成為主的同伴,也學習像主耶穌般成為別人的同伴,捨己奉獻,與人(尤其是有需要的貧窮人)分享,這種具體的彼此接待、資源共享的肢體相愛生活,原來就是門徒生命的屬靈標記。
然而耶穌對少年財主的要求,就連門徒也覺得「叫價」太高,等於無人能得救,耶穌的回答卻是:「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太十九26)我們不能靠行為得救,只能不斷求主憐憫;另一方面也要謙卑地承認,即使有主明確的吩咐,只要遇上真正的利益衝突,我們還是會抗拒、否認、逃避。這是我們處理貧窮問題時要誠實面對的人性。
此外,同樣值得我們深思的問題是,貧窮問題往往與社會結構問題連在一起,亦與政府政策有密切關係。究竟基督徒應該如何面對呢?舊約聖經中先知亦曾公開指責:「我知道你們的罪過何等多,你們的罪惡何等大。你們苦待義人,收受賄賂,在城門口屈枉窮乏人。」(摩五12)基督徒的盼望是永恆的天國,我們不會幻想人可以靠自己變得無私,亦不會妄想「烏托邦」可以在人間實現。我們的罪惡本性,惟有耶穌基督才能夠改變。因此,我們向世人傳揚福音,讓人經歷生命的改變。雖然我們盼望永恆的天國,但是亦應該參與地上社會的改良工作。因此,宣講福音與見證福音不可分割。見證福音可以包括社會見證與行動,藉著基督徒的世界觀塑造社會的價值。「整全福音」的意思是指耶穌基督的福音是關乎整個人和整個世界的;耶穌基督不單是個人的救主,同時是世界的救主。基督徒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表示承認耶穌基督對他的人生有絕對的主權,同時承認耶穌基督對世界有絕對的主權。基督徒應該表裡一致,活出信仰與生活結合的人生,不應將屬靈與屬世兩個層面切割。基督徒亦應該將信心與行為結合,活出與耶穌基督拯救相稱的生活。
何況耶穌宣講的是「天國近了」的福音(太四17),「國度」(kingdom)本身就是一個公共概念,直指上帝國度的臨近,以上帝為中心。因此,福音首先關注的,似乎並非可否上天堂這關乎「個人」的終局與命運的福祉,而是天國如何降臨、上帝的王權和管治如何在世界實現,當然也包括上帝如何在個人的生命裡掌權。事實上這重要的福音信息在主禱文中再次出現:「願祢的國降臨,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六10)因此,「天國」福音的核心意義就是上帝在世上掌權。我們雖然認定,天國的理想只能在耶穌基督第二次降臨時才得以徹底實現,但基督徒是天國在今日世界的代表,若我們的個人及公共生活都不以實踐上帝的旨意為目標,我們便成了昔日橫梗叛逆的以色列人,招惹上帝的憤怒。
再留意耶穌為教會頒下的大使命是「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太二十八19)使人跟從主成為耶穌的門徒才是福音的重點,正因此,馬太福音四章17節記載耶穌宣講「天國」福音之後,馬上記述耶穌呼召門徒(太四18-22)。門徒被主呼召,便要「捨了網」、「捨了船」、「別了父親」來「跟從」耶穌(太四20、22),放下事業與家庭這兩件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情,殊不容易,不過「跟從」主正是要學習「捨下」的功課,放手將生命的主權交上,讓上帝掌權,這豈不就是上述「天國」福音的核心意義嗎?
首先在心態上,不可重富輕貧,按外貌待人,如雅各書二章的提醒,貧窮常使人自卑及帶來被拒絕的負面經歷,惟有藉主的愛才能改變。與此同時,又要避免偏袒窮人,應以公平公道為原則:「也不可在爭訟的事上偏護窮人。」(出二十三3)
第二,實踐關懷貧窮人。聖經對我們的吩咐,簡單而言是「幫補與同住。」「你的弟兄在你那裡若漸漸貧窮,手中缺乏,你就要幫補他,使他與你同住,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樣。」(利廿五35)
聖經沒有鼓勵人不作工,單靠別人救濟(弱勢團體如孤兒寡婦除外),但當人胼手胝足工作亦只能勉強溫飽,甚或兩餐不繼,他們需要「幫補」,這可以是生存所需,如食物銀行的糧油,或是兒女的課外活動、過年的新衣裳、上網津貼等現今生活需要。
香港的綜援制度幫助貧窮人生存,但生存不等同生活,如何讓人在困乏中有尊嚴地生活?信徒群體的使命是「使他可以與你一同生活」(《新譯本》),接納貧窮人,尊重他們也可以付出,簡單如堂會的聚餐,以自由奉獻取代定額收費,就人人都可以按能力參與,沒有人因缺乏而卻步於群體生活。
至於扶貧的實踐,可以分為扶助教內和對外的兩個層面。
第一是金錢的援助,不少宣道會堂會都設立了慈惠基金,藉著定期收到的慈惠奉獻,幫助有經濟需要的肢體。我們鼓勵首先善用社福資源,而在政府資助不足的情況下提供補助,主要是緊急的援助。堂會也可以趁著節期如新年、端午、中秋、聖誕節,送贈禮物或禮金以表達愛心,一同分享主愛。
至於對外的扶助,如遇天災人禍,可立時籌募款項,藉可靠的國際組織或區聯會等,贈予受災者。本地方面,可與社區內的前線扶貧機構建立伙伴關係,愛心睦鄰。
第二是連結社福機構和地區堂會一同推動扶貧的服侍,例如宣道會社會服務處自2009年起與四間非政府社福機構,以聯營方式推行政府資助的「天糧網──短期食物援助服務」,在觀塘、黃大仙、將軍澳及西貢區內提供服務。其中宣道會社會服務處轄下的兩所長者鄰舍中心不單提供短期食物援助和社工支援服務,更積極結連和推動區內不同宣道會堂會參與服侍,提供食物持續補助、節日外出餐飲津貼及家居緊急維修津貼,同時開展了「宣道、關愛、同行」行動,進一步加強堂會與各服務中心的合作,透過弟兄姊妹對社區關愛服侍,使受助者從服務中感受到被愛,也從而認識上帝的大愛。
第三是心理、屬靈的關懷,信徒群體的特色與優勢是擁有大量願意長期委身的義工。有本會堂會參與「青年上流計劃」,幫助中六畢業學術能力較差的學生,由職業訓練局及企業提供兩年邊學邊做的實務經驗,而教會則負責帶領「支援小組」,協助青少年成長。又有本會堂會開展「燃亮生命事工」,嘗試為區內貧窮人中的貧窮人──傷殘人士提供屬靈的庇護所。香港政府的貧窮情況報告中,惟獨欠缺殘疾社群,根據2008年統計處的《第四十八號專題報告書》,殘疾人士達36萬,另有6.7至8.7萬智障人士。他們在就業和收入情況均處於極度弱勢,超過八成殘疾人士處於「失業、無業、(被迫)退休狀態」。最可悲的是他們不但被社會邊緣化,連教會也不自覺地把他們拒諸門外。藉著「燃亮生命事工」,堂會盼望歡迎社區中的傷殘人士同來敬拜神,為這群認定「教會非我家」的朋友體會「教會是我家」!
社會上的貧困、傷殘老弱人士多如退潮時沙灘上的無數海星,我們能做的實在微不足道,但主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二十五40)我們雖不能幫助所有貧窮人,但對那位得到幫助的朋友來說,意義卻非常重大。
第四是嘗試藉信仰轉化社會的不公現象。例如不少宣道會堂會都有參與的「師友計劃」,即勞工及福利局於「兒童發展基金計劃」下,透過與志願機構合作,為兒童規劃人生和配對儲蓄的三年計劃。堂會藉此嘗試與弱勢社群的兒童同行,信徒透過團契、小組或個人與友員規劃未來、培養正確的人生觀,建立未來發展的資產,盼望藉此減少跨代貧窮,並表達愛和關懷,扶助兒童、青少年成長。
另一個途徑是鼓勵「社會創業」:重視互助互愛精神,重建社群關係網絡,給有需要者一個自力更生的機會,重拾尊嚴。例如「光房計劃」就是其中的先行者。「高房地價」是香港社會其中一種結構性經濟問題,當中涉及政府的土地政策、群帶資本主義形成的政治及社會結構、資本主義「賺到盡」的文化等。近年「高房地價」為人詬病,乃由於它導致租金不斷上升,貧窮戶居住的「劏房」呎價直逼豪宅,進一步使貧窮人成為「房奴」。
一位信徒有見低下層市民的住房問題,遂成立「要有光地產公司」,讓單親家庭暫享棲身之所,並提供育兒及工作輔導,藉此可以重新出發,能有效地同時幫助兩代人,改變社會的處境。而每一個願意參與計劃的業主,就在不知不覺中點燃起善心的光,燃亮扭曲的市場,也默默地改變社會生態。
以上只是信徒群體如何實踐扶貧的一些例子,堂會在不同社區中,可以有不同的參與。堂會、各類中心之間可儘量互通消息、分享資源,宣道會社會服務處可以從中扮演協調統籌的角色,尋求合作的契機,協調各堂會和中心申請各類政府和基金的資助,推行各項扶貧的計劃,體現信徒群體關愛鄰舍的精神。
若貧窮問題並非純粹的經濟指標,就不能單靠「做大經濟餅」來解決。我們應該以開放的心靈和視野,聆聽「窮人」和來自非經濟學角度的聲音,並對具體的社會脈絡作出分析,才可以較全面地瞭解貧窮的是與不是,認識到產生貧窮和持續不公平的制度、社會關係和文化心理因素。
此外,關懷貧窮雖然是聖經重要的教導,但由於構成貧窮的成因相當複雜,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理解,加上各人的恩賜與領受也有不同,故此關懷貧窮的方式也有不同。事實上所謂的改善,也有不同層面,治本固然重要,但有時小修小補對受助者來說,也是意義重大的。不同的扶貧事工,宜彼此欣賞及提醒,卻不要逃避耶穌對「變賣所有」的挑戰、對山羊的當頭棒喝。而本文要旨是,當教會遇上貧窮人,可以為「無窮」的盼望踏出一步。
雖然「地上必有窮人存在」,但透過我們總是向「困苦和貧窮的兄弟大伸援助之手」(申十五11,《新譯本》),就能讓人間瞥見天國的「無窮」景象!願你我一起祈禱、思索、實踐。
撰文: 范國光、趙崇明、郭鴻標、郭偉聯、王礽福
督印: 神學及時事立場委員會
(梁家麟院長、許志超博士、蕭壽華牧師、郭鴻標牧師、范建強博士、郭偉聯博士、何國華牧師、廖炳堂博士、王礽福社長、黃建民牧師、姚添壽牧師、朱秀蓮傳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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