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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期 人乾渴非因無水

    水資源的使用與信仰行為初探

    2011年10月31日是個特別的日子:聯合國把它定為世界人口突破七十億的日子。按聯合國估計,世界人口將於2025年突破八十億,2083年超越一百億。在全球人口持續增加及經濟不斷膨脹的前提底下,有必要審視目前對各種資源的開發、使用及消耗模式能否持續下去。本文處理的是水的使用。問題是:基督信仰對水資源的使用有些甚麼方向性和指引性的看法?我不說「獨特」而說「方向性/指引性」,因為基督信徒與非信徒之間對事物看法的前提、分析和結論都不一定必然迥異,不必要凡事尋求一個信仰上的「獨特」分析和看法;我們要尋求的乃是一個合乎信仰的分析和看法。合乎信仰,也可以同時合乎常理,亦可合乎公共理性。

    落花有意,流水無情

    本文所說的水資源,指的是淡水資源。按儲存量,地下水該是我們用水的最大資源,但除非有補充,地下水是有乾涸的一天。這樣看來每一年的地下水補充量才是我們能動用多少資源的指標,而平均而言,每年的雨水只能補充大概千分之一的地下水。換句話說,地下水的循環週期屬於慢週期,講的是平均上千年的形成週期。人類過去半個世紀使用地下水的驚人速度已經使它受到嚴重威脅。北京市就有為採水鑽井八百米深,直達化石儲水層,而取出的水幾乎永遠無法補回。

    水循環裡也有快週期的系統,注入河流的雨水就是一個重要例子。按一些估計,地球上七十億人口平均每人每年理論上可以享用大概一千二百立方米的淡水。當然,這只是籠統的數值。對很多地方來說,水資源的短缺是一個很迫切嚴重和實在的問題。

    精明的讀者大概會注意到一些數據上的誤差。按一般報道,香港人每日人均用水量是二百二十公升,一年大概是八萬公升,相等於八十立方米,只有上述每年人均可用水量的十五分之一。但八十立方米是直接用水,而這只是用水故事的一小部分。真正令河水、地下水乾涸的,是經濟學者所謂的「虛擬用水」,即製造食物和其他消費品所需的用水。

    舉例說,種植一公斤稻米需要兩千公升 (旱稻)到五千五百公升(水稻)的淡水;種一公斤的小麥需要一千一百公升的水。奶類肉類食品製成過程的耗水量更大:長一磅牛肉需要三磅穀\飼、十六磅半的草飼,連同七十點五公升的食水,總共消耗了六千八百公升的水資源。而生產一磅咖啡的用水更驚人:一萬公升(或是十公噸),所以喝一杯咖啡,就相等於使用了七百杯的水。就算環保人士身上所穿印有「食齋救地球」字眼的T恤,從栽種棉花到生產布料也一共使用了兩千七百公升的水!

    如果連同上述因飲食和其他消費而間接造成的「虛擬水」消耗,香港人每天的用水額可達四千至五千五百公升,一年便是一千五百立方米到兩千立方米的消耗量,超過半個奧運游泳賽池的水容量,也比上述理論上每年的人均可享用水量高出25%-65%!

    海水不可斗量

    上述的分析,是要指出三方面有關水資源消耗的現實:

    (1)用水行為的真實「水足印」水消耗和能源消耗一樣,並非直接使用才算消耗。所謂一件消費品的「碳足印」,包括了嵌入了(embedded in)該物件內的原材料開採/生產、製造、包裝、以及運輸流程中的各項碳能源消耗。所以一般進食從外地輸入的食物(例如水果、海產等),比進食本地出產的食物牽涉及的「碳足印」大。「水足印」是一個類似的觀念,明顯人類的飲食及其他行為都有「水足印」的後果和意義。「水足印」預算不準確,自然也無法估計某一種用水行為所帶來的影響和代價,甚至連哪些是用水行為都無法辨別。

    (2)人類「水足印」的不斷膨脹。人口增加自然會令人類的「水足印」擴大,但經濟活動的擴張也是人類「水足印」膨脹的主要原因。「水足印」大部分屬於「虛擬水」,直接用水只佔5%左右,而前者和經濟活動直接掛鉤,意味著水資源缺乏而又經濟落後的國家須面對雙重打擊。部分水源短缺的國家和地區(如中東)早就透過進口食物來進口「食水」,同時候亦有一些進口「虛擬水」的國家本身不乏水資源,以致過量進口「虛擬水」。如同過量產生碳排放一樣,這會產生政治及道德疑問。

    (3)用水行為後果的可轉嫁性由於水是液體,水污染行為所引起的後果往往會令一大片水資源的使用成本大大增加,甚至令其無法使用。污染行為例如河流上游的工業設施排放污染物,令下游居民無法使用本來充裕的水源,又或使用後導致健康問題,又或需要額外成本淨化水源,凡此種種,都令到一個本來共享的水資源無法被他人公平享用,污染行為的代價也往往跨越時空地轉嫁給第三者,引起一連串的政治、道德和經濟問題。

    肥水不落窮人田

    上述的分析展示了人類用水行為的三個隱憂:不足、不均和不公。

    不足。人類目前「水足印」的增加速度,尤其在發達地區, 明顯無法持續下去。在中國,黃河流經的十個省份抽調黃河流水不斷增加,自1950年代以來,增加了五十倍。加上歷年的降雨量不足,導致近年黃河下游頻頻斷流。隨著用水量不斷增加,華中和華北平原大範圍的地下水位繼續以每年一到一點五米的速度下降。但降雨量多也並不代表水資源豐富,近幾個月中南半島,尤其是泰國的水災就是最好的例子。

    不均。可用水的來源和蘊藏的分佈本來就不平均。水源不足的地區本可以透過輸入用水來滿足需要,但蓄水、運水、買水、淨水都需要資本,資本充裕的地區的優勢由此可見。相反,窮困地區就算有豐富的水資源,「水足印」也只能是前者的一個小比例,但起碼在糧食方面有可能自給自足。雙窮地區(錢窮、水窮)更連透過輸入糧食來輸入「食水」都有困難。城鄉爭水和農村城市化會不會導致農耕萎縮、糧食價格上揚,還是未知之數,但城市人口的「水足印」遠高於全球人均「水足印」卻是事實,也因而不能持續下去。

    不公。像空氣一樣,水資源是一種公用資源(commons):無人擁有,但人人需要。污染水資源的行為卻等同將公用資源私有化,令他人蒙受虧損。傳統控制污染行為的方法是透過監管,採取賦稅、罰款或強制減低污染來達到減排目的。即使效果不如理想,在污染源附近受污染影響最深的人起碼比其他人會獲得更大程度的舒緩。但目前日漸流行的解決方案是讓市場調節污染行為,把上述的偏差行為商品化,採用一種大範圍的總體排放限額的標準,把污染行為變成一張可交易的許\可證。如果要達到減排目標而更新設施的代價,高於購買一個定額的「污染許\可證」,明顯企業會選擇後者,結果繼續為居住污染源附近的人帶來無法舒緩的惡夢。如果受影響的人口屬於政治弱勢,境況更堪憐。這正正是自由經濟體系只注重總體經濟增長(例如GDP)而忽略所增加的收入的實際分配情況的另一個版本。

    從聖經的角度看,上述三隱憂不見得有妥善的解決方案,但聖經對三者都提供了一定的態度和價值取向,舒緩所帶來的負面結果。

    細水長流,不虞匱乏

    不足。聖經對空氣和水之類的公共資源的使用沒有多少陳述,但在面對有限的資源,而又要把這些資源作出分配時,聖經的態度是明確的。舉例:使徒行傳描述初期教會的慈惠工作時,兩次提到資源的分配是「照個人所需用的」。 「各取所需」的原則是普遍地應用,過程雖然不至於有「資產審查」,但明顯對受益人的誠信有一定的要求;第五章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的故事是反面寫照。

    摩西律法對運用資源提供另一態度。就算古以色列文化對農田生態的理解沒有現代科學的精確,「安息年」和「禧年」 仍可視為對農田使用的可持續性的重要表達。

    面對水資源匱乏的隱憂,建立節儉和可持續的使用習慣是基督徒的智慧和價值觀的具體表現,針對的不光是直接用水量,而是「水足印」大小的控制,是高端用水的控制。這是一條「足需原則」,就是在部分人和企業能抽取額外的用水之前,所有人都應該得到足夠的所需用水來維持生活。這個道德向度是一切討論和談判協商的基礎。節約以外,必須開源,污水再生/重用和海水化淡都是理所當然之事。

    拿涼水給口渴的人喝

    不均。聖經承認社會資源和資產分配不均的現實, 部分成因可能是個人努力上的差異, 但更多時候是不作解釋, 接受造成財富不均成因的多樣性與不確定性。與此同時,聖經對資源分配也有特定的態度和看法,認為理應幫助窮乏人,舒緩貧窮的壓力。這種態度從摩西律法 到新約教會 都始終如一。按聖經的表述,這是根源於上帝對窮人的眷顧。

    這是一條「分享原則」,和「足需原則」為一紙兩面。分享的不一定是直接的水資源;對某些地區而言,更重要的是資本和技術,讓當地水資源得到合理和可持續的利用。「分享原則」意味著分配必須先滿足「足需原則」。舉例說,不能任由河流上游的高爾夫球草場的用水令下游的原住民生計受到耗損,甚至被逼遷徙。換句話說,「分享原則」考慮的並不是GDP的增長,而是生活和生態的保存。

    清渭濁涇,是非分明

    不公。聖經對不公的行為有頗為強烈的看法,無論是挪移地界、 侵吞產業、 剋扣工價、 取質過分、 審判不公、 欺壓貧窮、 兩樣砝碼 等等不義不公的行為,皆為上帝所憎厭。對侵權不公的行為,聖經中有制止令的做法,也有懲罰和賠償的做法。不能讓不公的事情不斷延續下去。

    污染行為不光令公共資源變相私有化,而且把禍害轉嫁給第三者,故此有必要令污染者負上責任,包括停止運作──如果這是唯一消除污染源頭的辦法。這是一條「自付原則」。保羅有一個很精警的說法。他在加拉太書六章2節提出信徒的重擔要互相擔當,但在第5節卻又說個人必擔當自己的擔子。看似自相矛盾,其實相輔相成。六章2節所指的是信徒應盡力挽回被過犯所勝之人,而六章4-5節說的是各人都必然要在主前交帳。前者不是指A君要替B君負上他本身的責任,而是要幫助B君回頭。「自付原則」並不是市場定律,上面已經看見市場化對受污染影響的人來說根本解決不了問題。「自付原則」是指一條達至減排以致滅排的方案,讓污染者有個根本的改變,比較接近一種軟硬兼施的做法。

    吹皺一池春水?

    香港人已經好久沒有面對用水問題了。自從1965年東江水開始供港,港人再沒有嘗過隔四天才供水四小時的苦況。目前香港每日人均用水量在全球排名第四,香港家庭水費開支則佔整個家庭開支約0.25%。和全球的每天人均生活用水量相比,香港的數字要高出三成,而且有上升的趨勢,但家庭水費開支卻只是全球平均比例的3%-4%的十五分之一左右,原因是香港水費有政府的巨額補貼,但這樣的做法明顯無法持續。

    從蓄水、運水,到買水、淨水、產水,沒有一樣是免費的。東江水需要花錢買;為減低對東江水的依賴,政府計劃在將軍澳興建的海水化淡設施亦需要花錢建,設施產水時也牽涉到不便宜的生產成本。為所使用的資源付上生產及營運成本,讓供應能夠有質素地持續下去,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我們不應抗拒或逃避。

    過去二十年珠三角的急劇發展已經令廣東省定下各市取用東江水的固定限額,香港已無法依賴過去無限量的東江供水,加上人民幣的持續升值和通脹壓力,東江水價無可避免地會大幅度的向上調整。日前政府與廣東省簽訂2012年至2014年東江水供水協定,三年共支付港幣一百一十二億四千多萬元,每年增加港幣二億多元。光是東江水的花費就讓香港二百三十八萬住戶平均每戶每年攤分港幣一千五百五十多元,超過目前實際繳付的港幣五百五十八元水費的兩倍半,而這還未包括其他和供應東江水相關的營運費用。

    香港生活用水的另一個成本壓力,來自供水系統的殘舊老化。按水務署的估計,水管老化造成逾兩成的食水滲漏浪費,鹹淡水管爆裂的事件幾乎每週可聞。更換和復修超過三千公里的老化水管進度緩慢,也和低水費不無關係。所以我們不必視政府承諾在未來三年不會增加水費為德政。超低水費明顯無法控制需求、阻止浪費,也無法提供額外資源探索創新方法開拓和節省寶貴的水資源。按照世界衛生組織所認定合理自來水費負擔佔消費支出1%-2%之標準,香港的0.38%肯定有合理的上調空間,而且政府可以藉增幅較大的累進收費鼓勵市民減少過量用水,或以補貼令基層市民的用水開支比例不致過高。

    問渠哪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

    政府不增加水費,市民又有何誘因節約用水呢?大概有下列的做法:

    1. 自我教育。認識有關食水的一切事實,包括食水的生產來源、使用成本、污染危險、節約方法等等。聯合國定2005年至2015年為「生命之水──國際行動十年」,網上也有很多資訊可供參考。愈是我們認為是當得的東西,愈是我們習以為常地去使用的資源,就愈容易對它不了解或存有誤解。教育自己是第一步;知識就是力量,有知識就有能力去改變事情。

    2. 改變行為。和很多其他事情一樣,用水方式是一種個人習慣,而習慣如果有不良之處,就該調節改善。像節能和廢物循環再用一樣,有些改變是可以透過科技來成就,而且節約用水的技術是相對的低科技,有時候替浴室換一個高衝力低流量花灑,或是把浴室和廚房水龍頭的最大流量調低就已經可以造成明顯的節約。但我們的目標其實是縮減「水足印」,故此我們考慮的層面要更廣闊一點,從我們的飲食習慣到我們的消費習慣,都是調節和改變的對象。

    3. 勉勵行善。政府不做或是做不好,有心的市民還是可以鼓勵、影響和推動政府制定合適的政策,採取有效的措施。政府應該扶助企業發展節水和再生水科技。增加用水收費肯定能釋放一些資源作為鼓勵創新之用,不能只是說增加收費沒辦法達到長期的行為改變便了事。政府有義務改變自身的政策和行為,也有義務全面教育市民,節約用水,改變用水行為。

    說到底水資源的使用不光是一個經濟議題,也是一個道德議題。既然是一個道德議題,也就是一條政治議題,基督徒無可避免地不能只停留在個人行為的層面來操作,因為它不單是個個人議題,更是個公共議題。

    撰文:張雲開先生
    督印:神學及時事立場委員會(梁家麟院長、范建強博士、蕭壽華牧師、趙崇明博士、郭偉聯博士、郭鴻標牧師、許志超博士、何國華牧師、莫澤明牧師、王礽福傳道)
    基督教宣道會香港區聯會出版(版權所有 翻印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