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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期 夫妻角色的再思

    在日常的生活中,筆者遇到不少丈夫形容他的妻子愈來愈「強」,又不時鬧情緒;相反地,又有些妻子認為她的丈夫愈來愈「冇用」,又缺乏領導能力,這些現象的背後反映著現代夫妻對傳統夫妻角色和形像的失望,隱藏著夫妻角色重尋的呼聲。本文旨在回應現代夫妻角色重尋的需要,並不是以學術的角度去了解和評論不同神學家和解經家對夫妻角色或「頭與順服」解釋的爭論,而是嘗試從牧養和實踐的角度,對本課題作出一個較宏觀的反省,從社會時代的變遷和聖經的角度再思夫妻的角色,希望為現今的夫妻提供一些可行又合乎真理的實踐方向。

    一、 夫妻角色是隨著時代而轉變
    1. 從中國傳統觀念看「夫妻角色」

    中國傳統的思想不重視、甚至貶低女性。儒家思想認為女性應具有「三從四德」的品格。所謂「三從」指「幼從父,嫁從夫,夫死從子」,基本上,女性是跟從者,妻子的角色是跟從自己的丈夫,如丈夫死後,就跟從子女;「四德」乃是「婦德、婦言、婦容、婦功」,是指女子所受的教育,是要訓練她們為人妻母。當時社會崇尚一夫多妻制,女子常常成為洩慾工具,奴婢可當禮物送贈他人,女性纏足以娛男性,嫖妓、納妾和販賣女奴等風氣盛行。「女子無才便是德」,女人一生基本上沒有自己獨立的人格(三從),妻子的責任是相夫生子,服從男人,為丈夫生兒子,傳宗接代。

    2. 從舊約時代的傳統男女觀念看「夫妻角色」

    始祖犯罪,女人的身分改變了,她戀慕丈夫,又同時被丈夫管轄(創三16),只能勞苦地以生育作為她的位分。舊約聖經的記載多以男人為中心,例如在始祖的家譜(創五章)和挪亞的家譜(創十章)中,都沒有女性的名字。與中國傳統的女性觀念相似,舊約時代的女性把為丈夫留後視為她們最重要的使命和責任,如妻子沒有孩子或不育,便被視為羞恥。當時女人被視作男人的附屬品,不被重視,若丈夫認為妻子作了不合理的事,甚至不再喜悅她時,就可以寫休書,打發她離開夫家(申二十四1)。感謝主,到了新約時期,這些傳統慢慢被打破,主耶穌以身作則,接納所有的人,不分男女,種族、身分和地位,重新建立女人與男人同樣尊貴的地位。

    3. 現代婦女角色的強化與極化的現象

    十九世紀,西方女權運動興起,基督教在真理上認同女性的地位,並且逐漸接納和重視女性在教會事奉上的參與,加上中國婦女運動的成功\,華人婦女的地位得以提升。今天,愈來愈多女性接受高等教育,又具有舉足輕重的社會地位和影響力,不少女性被稱為「三高」女性(即學歷高、收入高、地位高)。傳統「男主外、女主內」的角色變得含糊起來,不少現代夫妻過著「無飯」夫妻的生活(即很少在家弄飯的意思)。可惜,近代的婦運人士將女權推至另一個極端,有婦運人士以「擺脫受孕哺乳」作為婦解的目標,追求人性的完全自由,否定權威。另一方面,更有些「婦女釋經和神學」的推崇者,嘗試提倡「神是女性」的學說,以解構男權主義,這似乎有點矯枉過正。因此,在思想夫妻角色的關係上,怎樣才合乎中道呢?筆者盼望能回歸聖經,嘗試找出一些不為時代改變的真理教導。

    二、從聖經再思夫妻的角色與關係
    1. 丈夫作「頭」的真正意思是「捨己與服侍」

    以弗所書五章23節提出「丈夫是妻子的頭」這句說話,常常被錯誤運用作為權力的象徵,有些信徒更提出丈夫在婚姻關係中應該管轄太太,保羅根本並非指妻子必須聽從她的丈夫或丈夫可以有權主宰妻子的一切。相反,「頭」(Kephale)原文的意思是「負責」(responsibility for),保羅並不是針對權力,而是指出丈夫對妻子應有像主耶穌對教會捨己的愛。

    「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23節),保羅的意思是丈夫應以「基督是教會的頭」來看待妻子,並非意味著掌管。「基督是教會的頭」的意思正正於跟著的25至29節表明出來。首先,保羅帶出的是「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25節),表明作「頭」的典範,就是以基督為榜樣的「捨己」精神與行動。第二,保羅進一步提出丈夫對待妻子,應當如同愛自己的身子,而「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總是保養顧惜,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29節),所以,丈夫應保養顧惜自己的妻子,好像基督牧養照顧教會一般,丈夫應以照顧自己的標準去照顧妻子。

    主耶穌自己亦以身作則,在未上十字架前,已經取了奴僕的形像,為門徒洗腳(約十三1-5);主自己也說:「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太二十28;可十45),而「誰願為首,就必作眾人的僕人」(可十44)。這些都表明了作「頭」的意思是要作「服侍」。在婚姻角色和關係上,為「頭」是指出丈夫應以捨己的愛,去服侍和保養顧惜自己的妻子。

    2. 妻子「順服」的真正意義是「尊敬與重視」

    同樣,以弗所書五章22節中所提出的「順服」一詞,亦被視為始祖犯罪、被男人「管轄」的咒詛,以致作妻子的應「順從及聽命」於自己的丈夫,成為了一個「管轄和戀慕」的關係。但感謝主,因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捨身復活,粉碎了魔鬼的詭計,應驗了創世記三章15節的預言:「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基督救贖的恩典,令信徒不再活在罪的權勢下,男人女人亦能夠依靠著主的大能,擺脫夫妻間「管轄與戀慕」的影響,活在聖靈的管治下(弗五15-21),過著「彼此順服」的生活(弗五21)。

    在和合本聖經以弗所書第五章中,「順服」(hupotassomeni)一詞,只出現過三次(21、22及24節),而第22節:「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和第24節:「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中提及「順服」兩個字,在原文中是沒有的,解經家是因為22節和24節的語法與21節平行,就將第21節中「順服」一詞,重複用於22節和24節中。因此,於22節和24節中「順服」的意思和語態應該以用於21節中的「順服」為準。所以,「順服」的準確含意是應該以其在21節中所表達的意思為準。第21節:「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而原文中的「順服」是指「對他人的忠心、支持與回應」。所以,總結來說,妻子「順服」的意思是對丈夫忠心和支持。

    這個對「順服」的理解,與保羅在第33節再次表達的意思前後呼應,保羅教導「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他在這裡用「敬重」一詞,是要重申他於第21節的教導:「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保羅希望信徒們能彼此順服,「敬畏」主耶穌基督。因此,教會順服基督就成為妻子順服丈夫的模範,當「敬重」自己的丈夫,意思是指作妻子的,應對丈夫忠心和支持,並在主裡尊敬和重視丈夫的帶領。

    3. 夫婦關係建基於「基督」,而夫婦感情的高峰是「捨己的愛」

    保羅在說明夫妻角色與關係之先,首先提出一個指引:「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弗五21)。這說明夫妻間相處的基礎是建基於一個彼此順服又同時敬畏主的關係,所以,過分著重「帶領與聽從」的傳統觀念,往往忽視了一個以基督為中心的關係。再者,婚姻的關係好比基督與教會之間的救贖關係,而這個關係的高峰就是基督為教會捨己的愛的表現(弗五25)。正如基督為教會放下了一切,道成肉身,在十字架上將自己完全地擺上。所以,夫妻間的愛應效法和培育主耶穌捨己的愛,而這種基督「捨己的愛」,為「頭」與「順服」重新下了定義和提供了學習實踐的途徑。

    三、現代夫妻關係的培育
    1. 培育「捨己的愛」

    現代婚姻破裂的表徵問題往往是婚外情、性格不合、不滿對方、相處不和或缺少溝通等,但是更深層的原因是因為「情感破滅」,不少婚姻專家都認為婚姻的破裂都不是突然發生的,往往是經過一個「情感減退」的過程(Process of disaffection),所以,婚姻關係的進深重點應是著重「情感」或「感情」的培育。聖經裡的教導指出婚姻中的感情,不是現代人所著重那種情感上的滿足,而是「愛」的培育(林前十三章)。雖然,希臘文以不同的字詞去形容愛,但夫妻間應追求的愛是「捨己的愛」〔或作「神聖的愛」(Agape)〕。因此,夫妻間感情的培育應該以「捨己的愛」為目標和方向。

    聖經對愛的培育有兩大原則,可以從提摩太前書一章5節歸納起來:「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首先,愛是一道命令(Command),意思是指愛是一種超越理性和感性的表現;愛是一種「選擇」(Choice),是屬於個人的選擇,而「選擇去愛」配偶與否不是取決於我們是否對配偶有愛的感覺(Feeling),或覺得配偶是否值得我們去愛。夫妻間的愛是基於彼此在神面前所立的婚約(Marriage covenant),以及對對方終身的承諾與委身,是一個不能改變的選擇,是一個超越理性和感性的行動,明白「捨己的愛」是須要首先放下自己的喜好,學習以主的愛去愛和接納對方,這樣才能真正地表達其他種類的愛和得到滿足。

    第二,我們須要明白愛的培育是心靈的培育,生命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的(箴四23),保羅更進一步指出愛是從擁有三種特質的心靈土壤裡生出來的,包括清潔的心、無虧的良心和無偽的信心。這樣看來,一個人要培育出這份「捨己的愛」,就須要在個人和婚姻關係上保守著自己的心靈,常常保持著一個聖潔的心,對配偶完全地坦誠,以及對婚姻依靠主,有常存盼望的信心。那麼,愛就能自然地生長出來了。

    2. 實踐「服侍」與「尊重」

    丈夫作「頭」(領導)的意思是以「捨己的愛去服侍」妻子,妻子「順服」丈夫是指以教會順服基督的模範去「尊重」丈夫的意思,而這個夫妻的關係模式是建基於「彼此順服和敬畏主」的大前題下。

    根據以弗所書五章21至33節的教導,夫妻間「服侍與尊重」關係的實踐最少有兩大特色。首先,從家庭輔導研究中,夫妻的關係是互相影響和補足的,稱為「互維關係」(Complimentarity),意思是指一方的改變促使另一方轉變。而聖經的教導早已顯明了這個原則,丈夫愈效法主以捨己的愛去愛自己的妻子,便愈能得到妻子的敬重和順服;同樣,妻子能以敬重的心去順服丈夫,就可以激勵丈夫更願意去愛妻子。因此,夫妻關係的重點不是去批評和指出配偶的不是,希望對方能改變;相反,是學習去改變自己,好叫對方能因為自己的改變,受感動和影響,願意去改變自己。

    第二個實踐「服侍與尊重」的夫妻關係的特色,就是讓基督進入婚姻的關係中,家庭系統的研究稱為「三角關係」(Triangulation),而三角關係是一個穩定關係中最基本的建構。在現實中一對一的關係,當各執己見時,亦不是容易處理。但如果由神介入,那麼就容易得多了。所以,夫妻之間的「頭」應該是主耶穌自己,一切的心思意念應降服於主的真理和帶領下,而雙方應以彼此順服的態度來跟從主的教導,那麼婚姻的關係便成為了一個以神為中心的關係。

    3. 追求「合一」

    男女都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大家都是平等的,而主在設立婚姻時發出了一個具有指導性的說話:「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當中包含了夫妻關係中兩個很重要的指示。第一,「離開父母」是指不再受制於原生家庭的影響。當然,每個人少不免都受著原生家庭的影響,但當中亦有些影響或傳統是美善的。離開父母的重點是要與妻子或丈夫連合,多於地理和關係上的離開,意思是指子女已經長大成人,既已長大就應有自己自主的思想、選擇和方向,而目標是「二人成為一體」。因此,夫妻「二人成為一體」就是夫妻關係的終極指標,夫妻二人已超越了角色不同的相處,而進入「合一」的關係中,而夫妻「二人成為一體」的「合一」關係於現代的演繹,可說是指夫妻二人身、心、靈都竭力達至「相同一致」的地步。從實踐的角度來說,夫妻最好有一些共同的興趣或嗜好,在溝通、思想和生活模式上能夠愈來愈相近,夫妻間有滿足的性生活等,夫妻二人如同一人,務求達至「二人成為一體」的地步。

    總結:

    聖經中的夫妻關係是美好的,是神所配合,是沒有人能分開的。主不願意人孤單地生活,盼望夫妻能享受、並過著甜蜜的婚姻生活。丈夫了解作「頭」的真正意思是「捨己與服侍」妻子,妻子明白「順服」的真正意義是「尊敬與重視」丈夫,夫妻二人願意放下自我,以捨己的愛去愛和珍惜配偶,像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婚姻及家庭以基督為中心,夫妻存著敬畏主的心,彼此順服,重新展現在伊甸園夫妻「合一」的角色與關係。

    撰文:魏健智博士
    督印:神學及時事立場委員會(張永信牧師、李耀全牧師、譚廣海牧師、許朝英社長、郭鴻標牧師、何國華牧師、趙崇明博士、郭偉聯博士、姚添壽牧師、莫澤明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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