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種的愛
高銘謙

約翰福音二十一章15-19節記載了耶穌三次問彼得關於愛的問題,記載如下:
第一句:你愛(ἀγαπᾷς)我比這些更深嗎?
第二句:你愛(ἀγαπᾷς)我嗎?
第三句:你愛(φιλεῖς)我嗎?
耶穌問彼得的三句說話都不同。在原文看來耶穌用了兩種不同的愛,第一種是ἀγαπᾷς,第二種是φιλεῖς。前者是用來描述主犧牲的愛,而後者較多指友誼或親情的愛;前者的愛比較崇高,後者的愛比較人倫。我們看彼得向耶穌的回應:
對第一句的回應:主啊,是的,你知道我愛(φιλῶ)你。
對第二句的回應:主啊,是的,你知道我愛(φιλῶ)你。
對第三句的回應:主啊,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愛(φιλῶ)你。
由此可見,彼得對主的問題的回應只是φιλῶ來回應,他不敢再說自己有ἀγαπᾷς的愛,簡單來說,他小心奕奕,不敢再過度宣稱。而當耶穌在第三次問彼得時竟然用了友誼的愛時,彼得因為這第三次的詢問而「被冒犯」(λυπέω)。和合本翻譯為憂愁,亦即是,耶穌連彼得的友誼的愛也在質疑,對彼得來說是一種冒犯,更是一種悲哀。這樣,耶穌就連彼得自己對諾言一點點的自信都否定了。
經文後來說:「耶穌說這話是指著彼得要怎樣死,榮耀神。說了這話,就對他說:你跟從我吧!」(19節)耶穌向彼得發出預言,說明彼得日後竟然會做到那個他曾在約翰福音十三章36-37節所說的諾言:「我願意為你捨命。」不過,在此彼得之所以能做到,不是因為自己為主所許下的諾言,而是因為耶穌的預言!人的諾言會帶來遺憾,主的預言卻是永遠的盼望,前者強調人的失信,後者強調神的信實。原來,我們之所以可以堅持到底,我們之所以可以奉獻一生,我們之所以可以「我願意為你捨命」,不是因為自己有能力及有本錢可以為神許下甚麼偉大的諾言,而是因為神在我們身上的預言及應許。人會失信,神還是可信,這便是耶穌在質問彼得兩種愛的時候所引發的信息。
情況就好像婚姻一樣,婚禮的誓言是重要,但婚姻的過程,總要踏實地去經營,婚姻並不是自然而有的浪漫,夫婦之間只能在柴米油鹽當中、奶粉與尿片中、返工與放工中、愛與堅持之下、爭執與交流中去活現甚麼是愛。
彼得能否活出「我願意為你捨命」,並不取決於他如何承諾(雖然承諾重要),而是取決於他的一生如何兌現愛神的關係性,這是一個過程,事情還未到終結,彼得還是在這「愛」的過程中,跌跌碰碰地活出愛的關係,踏實地活出愛。
(作者為建道神學院滕近輝教席副教授、聖經研究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