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7 總幹事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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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閉了!是宗教場所,還是教會?

范國光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羅馬書八35

第五波疫情嚴峻,港府在28日公布了新的防疫措施,包括把商場、超市、理髮店和宗教場所等納入《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F章下的表列處所,宗教場所須由210日起關閉;而224日起,所有表列處所除了必須安裝「安心出行」應用程式外,市民更須持疫苗通行證(最少接種一劑新冠疫苗)才可進入。

政府做了前所未見的事,包括規管人能否進入宗教場所,甚至商場等,有學者擔心「做得一次可能有下一次」,今次是因為疫情,下次可以是其他理由。規管是一條「不歸路」,甚至會出現「政府愈來愈大」的趨勢。對於香港的教會而言,今次關閉宗教場所,只許受薪同工入內上班,乃至將場所納入疫苗通行證中,當然可以理解為短期的防疫措施,卻帶來不少憂慮與反思。而我感困惑的是 : 關閉了的,是宗教場所,還是教會?

第一,有關教會本質的問題:教會該由誰來下定義?是否可由政府以「宗教場所」之名,決定開與關、誰有資格進出?教會若無法實行「來者不拒」,還是不是教會?而耶穌基督的教會,又是否只是等同一處可開可關的宗教場所?

第二,有關教會的身分角色:過去我們容易傾向從行政管理的思維和手段,去處理危機,以求堂會日常運作不受影響。但當堂會只以多數人(巿民)的利益為依歸,便會在有意無意間忽視少數人(信徒)的需要,甚至有可能淪為協助政府執法的單位,帶來負面效果。

第三,當相關法規變得愈來愈嚴苛,甚至當某些做法可能違反基督信仰時,我們仍只以「維持營運」作為終極關懷嗎?當面對屬天律法和屬地法例的張力時,我們是否有心理準備,若要堅持信仰,便要承擔風險,而非心存僥倖?

教會作為被上主所呼召出來見證祂的群體,並不等同一座建築或一個樓上單位,或是一處借來聚會的禮堂。這並不表示教會的運作,不需要一個實體空間,但教會近期因為防疫限聚而關閉,就不容易為社區鄰舍,作出種種物資和心靈上的支援。

信仰生命裡的每一點分享與堅持,點點滴滴,鄰舍看在眼裡,世人也看在眼裡,上主更看在眼裡。正是這生命視野,讓教會不等同於宗教場所;這也不會因一時一地的法規而有所更改。

世上沒有事情,能讓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也不會改變上主對我們的愛。我們亦相信,上主愛世上每個人,無論景況如何、有沒有接種疫苗,以至是否為一時的法律和社會規範所容,都需要天父的慈愛、基督的救贖、聖靈的加力。

關閉了的是宗教場所,還是教會?我禱、我思、我行。阿們。